入口:仓库管理系统->库存管理->供应商结算申请;
    功能:供应送货(仓库管理系统->库存管理->物品入库)和退货(仓库管理系统->库存管理->物品退货
    )后,要结合实际的结算方式进行付款,付款前需进行结算申请。
    步骤:
    第1步:进入“仓库管理系统->库存管理->供应商结算申请”显示如下窗口:
    7.2.5. 供应商结算申请7 - 图1
    第2步:在上方“供应商”处进行正确的选择,并要根据实际情况是否修改折率;
    第3步:在下方的编辑区中,点击 7.2.5. 供应商结算申请7 - 图2进行增加,弹出商品选择框,如下图所示:
    7.2.5. 供应商结算申请7 - 图3
    第4步: 在上图的三个标签(入库单、退货单、费用选择)中,分别进行勾选:支持批量选择,但每次只能添加一个Tab页下的单据;最后点【确定】结束选择,进入下图所示的操作界面:
    7.2.5. 供应商结算申请7 - 图4
    第5步:相关操作,参考常用按钮。;
    其他说明:
    1、参与选择的入库单、退货单,必须是【复核】过的,且没有加入到其他非“已作废”状态的结算申请中;
    2、退货的先进先出变动金额和移动加权变动金额可能不一样,供应商结算时,退货单的金额目前取先进先出的变动金额;
    3、应付金额:各单据金额增加;
    4、实付金额:(应付金额-返利金额)折扣 ,按元取整
    5、返利金额 :
    1)、入库单计算返利金额:(入库数-退货数)
    进货价*当前协议设置的返利比例;
    2)、退货单不计算返利比例;
    3)、入库单已结算,再退货,不重新计算返利金额;
    6、关于作废:
    1)、已审核的可以作废,其他不可以;
    2)、已作废的结算申请单中的入库单和退货单可以加到新的申请单中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