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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口:仓库管理系统->库存管理->收货管理;
功能:接收总部配送中心发来的商品确认。
步骤:
第1步:进入收货查询窗口,如下图:
7.1.13.收货管理 - 图1
第2步:从上图中选择红色的记录,双击可查看详细情况,如下图所示:
7.1.13.收货管理 - 图2
第3步:根据实际收货情况,进行修改“接收数”:默认为发货数量,可修改,可大于、等于、小于发货数量,支持小数,确认无误,点击7.1.13.收货管理 - 图3保存,其他按钮参考“常用按钮”。